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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节市博物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时间:2021-06-11 为加强毕节市博物馆文物安全工作,落实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,根据《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〈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(试行)〉的决定》第六条和第八条的相关要求,现将毕节市博物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信息公示如下: 一、单位名称:毕节市博物馆 二、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: 姓名:向鹏; 职务:毕节市博物馆馆长, 联系电话:13721592999 三、文物安全管理人 姓名:杨权 职务:毕节市博物馆安全保卫部主任 联系电话:18212677888 四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物和非物质遗产保护科0857—8237054 五、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“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川滇黔省革命委员会旧址”和“红六军团政治部旧址”(简称“两址”)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以文物主管部门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准。 六、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 1、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毕节市博物馆安全保卫、消防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文物安全工作; 2、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应当按照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,认真履行文物安全职责,确定文物安全管理人和安全工作人员,组织评估文物安全风险,制订并执行文物安全管理制度,健全文物安全岗位职责,加强安全管理,检查整改安全隐患,完善安全防护设施,落实各项文物安全措施。 |